【转】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视察监测事情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2023-12-29 10:46:09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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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视察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治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视察监测事情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自然资视察函〔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分视察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分资源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视察处、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处,中国领土勘探妄想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院,大兴安岭、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林业(森工)集团资源处(部):凭证各地反应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视察监测事情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落实历程中的详细操作问题,部视察司、局资源司认真梳理归纳,形成问题解答,现予印发,请在事情中掌握。
附件: 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视察监测事情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问题解答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视察监测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资源治理司
2023年12月8日